传染病相关制度
发布时间:
2022-09-28 14:37
传染病门诊登记制度
1、门诊各科室要建立门诊传染病登记薄,详细登记接诊病人。
2、对疑似传染病和确诊的传染病病例,要登记其具体内容(如: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身份证号码、发病日期、诊断日期、工作单位、家庭住址等),14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及病人所在学校。
3、定期检查传染病登记薄,发现问题及时补充、改正。
4、年度结束后,对全年的传染病登记薄检查无误后,存入资料室,以备后查。在贮存过程中要做好防水、防火、防盗等措施,以保证传染病登记薄的妥善保管。
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
1、疫情组织领导:由分管院领导、公共卫生科、医务科、性病科、质控科、检验科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领导小组,定期对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检查,对发现疫情登记项目不清晰、不完整、报告卡填写不及时、不规范及有传染病漏报的科室,根据传染病法有关规定,按照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罚。
2、加强疫情报告人员队伍建设,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和技能操作,提高疫情报告人员业务素质。人员固定,专机专用,确保传染病直报系统网络畅通。
3、定期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知识培训,内容包括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、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、《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》、《网络直报技术指南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。
4、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,要及时、完整、准确、清楚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,在诊断24小时内报送到性病科。
5、网络直报人员负责在2小时内录入传染病报告卡,进行网络直报,录入前认真进行卡片错项、漏项、逻辑错误及重卡的检查。
传染病报告自查与奖惩制度
1、各科室每月对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自查,核对传染病登记薄、传染病报告卡填写是否完整、清楚、及时,是否有漏报、迟报现象。
2、漏报者,每例罚款50元。
3、累计漏报3例者,扣除责任人当月奖金,并通报全院,科室主任负相同连带责任。
4、凡违反《传染病防治法》规定,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,造成传染病暴发、流行且后果严重者,根据《传染病防治法》规定处理。
传染病隔离和转诊制度
1、医务人员工作时间应衣帽整洁。操作时必须戴工作帽和口罩,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。
2、传染病人应进行预检分诊,按常规隔离。疑似传染病人应在观察室隔离,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。
3、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,每日空气消毒,物品定期消毒。传染病人出院、转院后应对病人的房间进行终末消毒。
4、传染病人要按病种分区隔离,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要穿隔离衣,接触不同病种时应更换隔离衣、洗手,离开污染区时脱去隔离衣。
5、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,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,要认真、详细地做好登记,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将病例转到本院的传染病科。
传染病报告资料使用和保存制度
1、纸质《传染病报告卡》及传染病登记簿保存3年。
2、传染病报告卡、统计表等电子版每月硬盘备份,按年度存档。
3、对全年的疫情资料进行统计分析。
上一页
下一页
SAF Coolest v1.2 设置面板 WMDSS-ZSNU-TDZSE-ZXQ
无数据提示
Sorry,当前栏目暂无内容!
您可以查看其他栏目或返回 首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