临沂市皮肤病医院“九不准”管理制度
发布时间:
2022-09-30 08:49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《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“九不准”》精神,进一步加强医院行风建设,严肃纪律,明确要求,依法执业,廉洁行医,特制订“九不准”行为规范制度。要求各科室严格按照本制度行。
一、各科室除医院组织的集中培训学习外,还要以科室会议学习等形式认真学习,做好笔记,做好警示工作举行“九不准”学习内容知识问答,做到全员培训。
二、各科室要认真领会文件内容及工作要求精神,并将其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。
三、要求科室工作人员做好“九不准”执行工作,做到相互监督,人人负责,并将监督中出现的问题记录,及时上报院办公室。
四、各科室要把“九不准”的各项指标列入医院科室的各项绩效考核中去。
五、“九不准”行为:
1.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;
2.不准开单提成;
3.不准违规收费;
4.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;
5.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;
6.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;
7.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;
8.不准收受回扣
9.不准收受患者“红包”等。
SAF Coolest v1.2 设置面板 WMDSS-ZSNU-TDZSE-ZXQ
无数据提示
Sorry,当前栏目暂无内容!
您可以查看其他栏目或返回 首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