固定学习日学习培训制度
发布时间:
2022-09-30 11:29
为全面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策法规水平和业务能力,确保学习培训的规范化、制度化、常态化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时间安排
每周四下午。
二、参加人员
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、精心组织,灵活多样的开展好“固定学习日”学习培训活动,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,确保学习培训取得实效。学习培训原则上分两个部分进行。
第一部分 政策法规学习。参加人员:全体干部职工。
第二部分 专业技能培训。参加人员:一线业务科室全体医护技人员。不含正常值班人员,门诊须留1名医师(由医务科确定)。
三、形式内容
1、完善病例讨论制度。每周由医务科和护理部联合抽取1-2份病例,组织相关医务人员进行讨论。
2、建立集体会诊制度。每月抽取5-7名曾就诊患者,邀请其来院,组织全体医师进行现场会诊。患者由一线业务科室每月推荐1名,由医务科牵头确定最终名单。
3、建立学习交流制度。所有医护技人员均应参与授课,题目、内容自定,由医务科审核后统一排班轮流授课,后续讲者要做好随时替讲的准备。所有临床医师每次授课内容均须包括专题1个、典型病例展示或疑难病例1个;其他医务人员授课内容依据个人所从事专业而定。临床医师所制作的课件和授课内容除涉及国内外最新诊疗进展外,必须提及所讲疾病在本院所能开展的检查项目、治疗项目以及可选择的药物,同时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。
4、建立专家带教制度。定期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、学者和学科带头人来院,开展不同形式的病例讨论、集体会诊和学习交流等现场或线上活动,以提高全体医护技人员的业务能力,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。
四、相关要求
1、纪律要求。全体干部职工要加强纪律观念,自觉参加“固定学习日”学习培训活动,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、早退、请假。确不能参加的,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和科室负责人须由主要领导批准,医师由分管领导批准,其他人员由科室负责人批准。
2、讨论总结。学习培训结束后参会专家需提出问题展开讨论,院领导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小结。
3、考核标准。每人每年参加学习培训时间不得低于总学时的80%,达不到的,取消当年度最后一个月绩效;无故不参加学习培训且总学时低于80%的,取消其评先树优、职称评定、职务晋升资格,并取消当年度最后一个月和次年第一个月绩效。授课人学时按照2倍计算,并适当给予授课人物质奖励。
4、责任分工。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,分管领导为领导责任人,各科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。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培训学习的贯彻落实及成果转化。医务科负责医务人员的专业学习授课排班、计划制定和授课提醒;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;办公室和党建工作科(纪检)负责纪律考勤;宣传科负责录制宣传;人事科、医务科、财务科负责根据考勤统计和培训结果发放绩效。
2022年3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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